中國政府為兌現入世承諾,于2001年12月3日對外發布了強制性 產品認證制度,從2002年5月1日起,國家認監委開始受理第一批列入強制性產品目錄的19大類132種產品的認證申請。
它是中國政府按照 世貿組織有關協議和國際通行規則,為保護廣大消費者人身和動植物生命安全,保護環境、保護國家安全,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產品
3C認證標志 合格評定制度。
中國國家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對外發布了《 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》,對列入目錄的19類132種產品實行“統一目錄、統一標準與評定程序、統一標志和統一收費”的強制性認證管理。將原來的 “CCIB ”認證和“長城CCEE認證”統一為“ 中國強制認證”(英文名稱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) ,其英文縮寫為“CCC”,故又簡稱“3C”認證。
“3C”認證從 2002年5月1日(后來推遲至8月1日)起全面實施,原有的產品安全認證和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制度同期廢止。當前已公布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有《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》、《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管理辦法》、《第一批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》和《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有關問題的通知》。第一批列入強制性認證目錄的產品包括電線電纜、開關、低壓電器、 電動工具、家用電器、農業輪胎、農業載重輪胎、音視頻設備、 信息設備、電信終端、機動車輛、醫療器械、安全防范設備等。
至今,已發布多項產品,除第一批目錄外,還增加了油漆、陶瓷、汽車產品、玩具等產品。
需要注意的是,3C標志并不是質量標志,而只是一種最基礎的安全認證。
3C認證主要是試圖通過“統一目錄,統一標準、技術法規、合格評定程序,統一認證標志,統一收費標準”等一攬子解決方案,徹底解決長期以來中國產品認證制度中出現的政出多門、重復評審、重復收費以及認證行為與執法行為不分的問題,并建立與國際規則相一致的技術法規、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,可促進貿易便利化和自由化。
|